一、序言
在新世纪,我国即将加入WTO,经济将融入全球市场。面对市场机制的变化,中国的建筑企业要求生存,求发展,就要在管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在技术上进行更新,在经营机制上进行变革。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我国建造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催化剂,是我国建造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基础。设计—施工总承包在国际市场较为流行,根据ENR的介绍,前100家国际大承包商以设计—施工形式完成的工业项目合同额1996年达360亿。新加坡在1992到1996年期间采用设计—施工合同的政府工程每年合同额分别是0.74、2.32、4.56、11.39和10.95亿新元,可见增长速度之快。在国际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译文有:设计—施工(Design and build, Design and construct)、交钥匙(Turnkey deal,epc( Engineer, Procure, and Construct))或一揽子(Package deal)合同,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我们听说的“交钥匙”、“固定价格总包”工程,这种方式对业主有保障,让业主精神放松,所以国外的大公司都乐于接受。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我国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研究和行业实践较晚。1987年,当鲁布格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引进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规定进行招标和项目管理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时,我国才第一次明白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而实质上该工程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良好实例。此后,我国开始实行项目管理体制,许多施工企业取得了一些施工管理经验和研究了一些新的管理方法,但建造业市场还是比较混乱,什么质量事故、工期拖延、费用超支,甚至烂尾楼也随处可见。为什么会这样呢?究其原因有以下4点:
①政府允许“项目”公司存在,项目公司为捉市场,要求边设计边施工,按传统方式,只有缩短各环节的计划周期,使工程出现漏洞和隐忧。许多工程的指挥部连法人资格都没有,这些项目公司完工后就鸟散。
②建设管理部门没有建立起全国网络化的数据管理,存在地方保护。
③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人员,没有积累实际工程经验,胡编烂造,往往结算大于预算,预算大于概算,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合作上较为保守,各打算盘。许多工程没有底,资金超支,管理部门对这样的“烂尾”工程无法监控。
④在工程管理上,没有促进“交钥匙”工程的机制,令有投资风险意识的外资企业无所适从,对国内承包企业缺乏信心。
三、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面对我国项目管理的现状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现实,如何采用新的机制提高我国建造业的水平以适应国际化发展呢?
首先,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全国网络化的信息管理,可查询法律、行业规范,公司状况,专利情况等。在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2000年1月1日开始,我国正式实施全国人大通过的《招标投标法》,为我国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体现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体现了我国为迎接WTO,开放国内市场的决心。
目前,国内中标企业大多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很少有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这与我国建设管理的水平有关,离不开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传统的做法在我国应用广泛,一般是委托一个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完成后业主找承包商按设计图纸施工,业主通过设计单位协助或聘请监理公司监督。这种作法出现的情况是:承包商主要考虑尽快完工,不要超支,不需对有疏漏或错误的设计图纸负责;设计单位只考虑建筑要求,而忽略了建筑的成本和施工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也不予负责。
我曾参与了中国宝洁公司的一项大型污水处理项目,由广州某知名建筑公司完成该项固定价格的国际合约。该项目按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进行。宝洁公司请了设计监理进行评估,还请专家论证了施工方案,最后在四家大型施工企业中以最高价选择了这家获鲁班奖公司。但开工后,设计单位发现论证过的施工方案有问题,不能在流砂层做锚喷施工,需改为深层搅拌桩,施工单位也发现他们投标部的标书有误,设计单位选用的防腐涂料不是普通材料,需请专业施工队施工,而且价格不菲。为此,施工单位就合同与宝洁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施工单位最终在超时亏本的情况下完成了工程。在中国有巨额投资的中国宝洁公司职员不明白中国的优秀企业会有这么多问题,无法做“交钥匙”工程,让他们劳心劳力。事实上,进入中国的外企需要有能力承担“交钥匙”工程的承包商。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行业壁垒下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外市场逐步融合,外国企业必定利用其在资本、技术、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的国内市场,尤其是工程总承包市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转换经营模式,增强应变能力,自强不息,勇于进取,在竞争中学会生存,在拼搏中寻求发展。另一方面,入世后根据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我们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并能更加容易地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加入WTO后,在国际市场上,作为一名成员国,我国的企业可以与其他成员方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并享有同等的关税减免,在“贸易自由化”原则指导下,减少对外工程承包的审批程序,将有更多的公司从事国际工程承包,这些企业都要向设计—施工承包方向转营。
为什么设计—施工承包公司有优势呢?
①设计和施工均由一个单位负责,在工业建筑承包上有较大优势。承包单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可采用新技术,尽快的将新产品投放市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业主的需要。
②合同承包商在设计的早期阶段已介入项目,能把自己的施工工艺,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的技术知识体现在设计文件中,减少施工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
③合同承包商在控制成本,控制工期、质量等方面都有独特的优势,使固定价格的合约的实现成为可能。
④业主只与一个单位打交道,便于合同双方协调。合同承包方不仅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也提供建设项目的融资、建成后的培训和维修服务,也就是所说的“交钥匙”工程。
⑤可引进担保机制,由于设计—施工承包商对业主的责任明确,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履约担保和付款担保,能有效地维护经济秩序,这也是对我国《建筑法》的促进和完善。
⑥推广了设计—施工承包后,建设管理部门只需加强对设计—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如规定承包商要有一项以上专利技术,各种资格人员的人数,完成工程的优秀程度等)。也可通过银行审查项目的资金信用担保情况,杜绝了烂尾工程。同时,中国特色的定额式造价管理也可相应取消。
综上所述,设计—施工总承包能促进建造业市场的发展,适应市场的需求,将设计工作和施工技术有机的结合起来,利于企业开发出自己的拳头产品。
四、设计—施工合同的具体形式
常用的有三种:传统设计—施工合同traditional design & build、详细设计—施工development & construct和咨询代理合同consultant novation。
①传统设计—施工合同
在这种形式下,业主在项目早期阶段找一家或少数几家经过事先了解(或资格预审)的承包商。承包商让自己的设计人员根据业主的要求或设计任务书提出方案和费用概算。业主的设计任务书可能只提出一些基本的设计要求。有些业主可能自请咨询公司帮助编制较为详细的设计任务书和招标说明书。一旦被业主选中,承包商就要对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负起全责。而业主只须同被选中的承包商打交道。
②详细设计—施工合同
按照这种作法,业主先叫自己或外请的设计咨询人员作出项目的概念和方案设计。详细程度够编制招标文件就行。然后招标。要求投标的公司提出进行详细设计和完成其余未完设计工作的建议以及设计费用估算。对业主项目感兴趣的公司可以自请设计咨询人员编制建议书。业主一般根据投标者报的费用对建议书进行评估。
当业主把全部设计任务交给承包商感到不放心,或者想对设计过程进行控制,但又打算让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详细设计和施工时,可以选用这种作法。
③咨询代理合同
同详细设计—施工合同一样,业主先叫自己或外请的设计咨询公司作出项目达到一定详细程度的概念和方案设计。然后请投标的公司提交建议书和费用估算。在选定承包商时,业主把自请的设计咨询公司介绍给承包商。承包商同该设计咨询公司签定协议。后者协助承包商进行详细设计,完成未完的其余设计工作,并在施工阶段提供帮助。
设计—施工不但适用于整个项目也适用于项目的某些部分。例如,防火系统、墙面和支撑设计式样、自动环境控制系统可由专业分包商签设计—施工合同。然后由总承包商纳入到整个项目之中。专业分包商的设计由设计单位审批,由有关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试验。
这三种方式都能使业主及时的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五、总结
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司是一个将知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新机器。我国应大力培养和扶持,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较多的经验,我们要多学习。今后我们应该把一批骨干设计院改造成为国际的工程公司,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以其自身的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代业主组织和管理整个建设项目,开展“交钥匙”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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