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广东省具体情况而制定,适用于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场馆类建筑、医疗建筑、文教类建筑和旅馆建筑。其中,广东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公共建筑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求如何的?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东绿色公共建筑节水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在方案、规划阶段,根据广东省及各地市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以及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水系统规划方案应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采取有效措施,使得污水不污染雨水,尽量减少雨水流入污水管网。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其他类建筑不低于10%。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其他类建筑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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