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为贯彻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的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指导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而制定。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和节能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其中,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对于既有公共建筑供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是怎样的?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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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供水系统分项计量装置均宜进行监测。
供水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监测,并宜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所有水池和水箱宜设置超高水位报警功能。
热水系统应对供回水温度进行监测和控制。
更换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锅炉及加热设备时,更换后的设备应根据设定的温度,对燃料的供给量进行自动调节,并应保证其出水温度稳定。
空调冷却水应设置必要的控制手段,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冷却水系统能够随系统负荷及外界温湿度变化而自动调节。
空调冷却水系统的控制,应满足下列基本控制要求:
1、冷水机组运行时,冷却水最低回水温度的控制;
2、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控制和分机调速控制;
3、采用冷却塔供应空气调节冷水时的供水温度控制;
4、排污控制。
游泳池及水上游乐池宜对水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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