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处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程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安全年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执行:

1、按着处安全管理网络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各负其责,保证安全施工,安全检修。

2、按处下发的维护责任划分、设备分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检修设备要做好安全措施,本着“修必修好”的原则,做好检修记录。

3、所有设备未经充许禁止外借,或干私活,所有车辆未经充许禁止出私车,或干私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按公司安全规定,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月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坚持每日开班前会,做到查衣着、查精神状态,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

5、每周班组长、技术专责、安全员按施工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问题立即解决。

6、班组、项目部、技术组应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开。

7、使用后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保修、建帐、建卡、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8、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周期试验鉴定。

9、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进材料、设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行定置摆放,坚持日整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修理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油迹,配备好灭火器、砂子等工具,防止火灾。

11、处不定期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施工遵章守纪、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进行抽查。运用经济管理手段,做到有奖有罚,树立良好的遵章守纪安全风气。

12、发生的各类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改进安全工作。

13、每项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有安全措施,谁施工谁提施工措施,并开会进行技术交底、个人签字,上报批准后,方可开工。

14、分包的项目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安全员必须到场,熟悉施工情况,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列入重要日程,严禁以“包”代“管”。并做好同厂内职能各部门协调工作。

15、按安全培训的要求,做好员工、临时工的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处安全法及安全规程等知识考试。

16、招用临时工必须上报申请,签订正式合同,进行体检、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并有正式工带领,纳入职工范围进行管理。

17、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巡回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坚持定人看护管理。

18、每年召开一次全处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布置下年安全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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