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常见20个错误正反示例

脚手架安全问题是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因脚手架整体或局部失稳造成的倾覆、坍塌,以及脚手架搭拆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而造成的严重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而出现事故的原因,多为搭设过程和使用当中搭设不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的破坏、材质的磨损等因素,极易发生倒塌悲剧。

那么,如何尽早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施工征兆早发现

1

脚手架垂直坍塌

(1)垂直坍塌的早期征兆是架体下部和长度较大的立杆开始出现侧向拱曲变形,这是肉眼可见但容易忽略的。

(2)垂直坍塌的中期征兆是成片的立杆开始自下而上地出现明显的多波拱曲变形,同时在脚手架节点和连接件处会出现破坏迹象。

(3)垂直坍塌的晚期征兆是脚手架开始出现节点和墙件破坏的异常声响,部分脚手架节点和连接件处会出现严重破坏。

2

脚手架局部坍塌

(1)局部坍塌的早期征兆是脚手架的局部水平杆和脚手板发生明显的弯曲变形及损伤,同时在脚手架局部连接件处会出现裂纹或松动下滑,这是肉眼可见但容易忽略的。

(2)局部坍塌的中期征兆是延续早期征兆的损伤特征并继续发展,且连接件的裂纹扩展或下滑严重,部分连接点开始发生变形。

(3)局部坍塌的晚期征兆是脚手板、水平杆开始出现折断或脱落现象,局部构架开始严重变形,并伴有异响。

3

脚手架和多层转运栈桥架倾倒

(1)倾倒的早期征兆是脚手架靠转运架一侧立杆的基础开始出现沉降;脚手架立杆稍稍向转运架一侧倾倒;连墙件存在初期拉压或剪切变形。

(2)倾倒的中期征兆是延续早期征兆的损伤特征并继续发展,且架体上部开始晃动,严重时,立杆根部会明显脱离其支撑垫物或位置。

(3)倾倒的晚期征兆是脚手架上部急剧向外倾倒,并伴随异响。

常见错误预先防

1脚手架缺设扫地杆

隐患危害:架体结构不完整,个别立杆失稳影响整体稳定性。

×脚手架缺少纵、横向扫地杆

√增设纵向、横向扫地杆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3.2条)要求: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脚手架立杆悬空

隐患危害:易造成架体不稳,受力不均衡,发生倒塌。

×脚手架立杆悬空,未落地

√立杆底部敷设垫板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8.2.3条)要求: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纵向水平杆、立杆对接接头在同步或同跨内

隐患危害:造成脚手架局部受力不均,影响稳定性。

×两相邻立杆接头设置在同步内

√两相邻立杆接头不设置在同步内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3.6条)要求:

两根相邻的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的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JGJ130-2011第6.2.1条);两相邻的立杆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上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4连墙件搭设不规范

隐患危害:降低脚手架抗倾覆能力。

×脚手架最上层缺少连墙件

√增设连墙件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4条)要求:

应靠近主节点布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布置;连墙件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高度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等。

5缺设剪刀撑或搭设不规范

隐患危害:脚手架整体刚度变低,纵向稳定性下降。

×架体外侧缺设剪刀撑

√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6.3条)要求:

每道剪刀撑支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在45度与60度之间,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圈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及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设置在外侧两端、转角以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缺设横向斜撑或搭设不规范

隐患危害:缺少斜撑的三角形稳定性,架体稳定性下降。

×脚手架缺设横向斜撑

√增设横向斜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6.4条)要求: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高度在24m以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性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脚手架未用扣件固定或扭转力矩不符要求

隐患危害:脚手架钢管无稳定连接,易导致架体受力变形。

×扣件松脱或拧紧力矩不符合规范要求

√重新固定扣件,并满足扭转力矩要求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11条)要求:

钢管应采用扣件连接,螺栓扭转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8作业平台或通道缺少防护栏杆

隐患危害:人员行走或作业过程中易发生人员坠落。

×通道两侧无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悬挂点

√增设防护栏杆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7.3.12条)要求:

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0.6m。

9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缺设挡脚板

隐患危害:易导致发生高空坠物伤人风险。

×下方有人通行的通道两侧无挡脚板

√设置挡脚板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条)要求:

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应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0mm。

10脚手板铺设不规范,未按要求满铺使用

隐患危害:易导致人员发生坠落以及坠物伤人。

×脚手板未满铺,有孔洞未防护

√、脚手板按要求满铺使用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2.4条)要求: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实;脚手板铺设时应采用搭接或对接铺设,脚手板对接铺设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小于100mm;脚手板两端应绑扎固定。

11脚手架斜道坡度过大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行走过程中易滑倒受伤。

×斜道坡度过大,过陡

√斜道改成踏步式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条)要求:

运料斜道宽度不低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12脚手管杆件伸出扣件盖板边缘小于100mm

隐患危害:钢管易松动滑出,脚手架失稳。

×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小于100mm

√重新调整杆件伸出扣件盖板长度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11条)要求:

脚手架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3通道内钢管伸出过长

隐患危害:阻塞人员通行,影响人员应急疏散撤离。

×通道上钢管伸出过长,有绊人风险

√调整钢管伸出长度

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通道以便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场所。

14未搭设抛撑或搭设不符合要求

隐患危害:架体易失稳,向未靠近构筑物一侧发生垮塌。

×连墙件未安装时,未搭设抛撑

√搭设抛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4条)要求: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5未搭设好或不用的通道口未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在情况未明情况下易发生人员坠落风险。

×未搭设好的平台临边处未设置警戒隔离

√拉设警戒线,悬挂安全告示牌

相关标准(JGJ80-2016第4.2.5条)要求: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灯光警示。

16操作平台未挂设限载标志牌

隐患危害:作业平台超限堆物,易发生平台垮塌危险。

×操作平台未设置载荷牌

√挂设限载标志牌

相关标准(JGJ80-2016第6.1.5条)要求:

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载荷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超高堆放。

17

通道上未设防滑条或防滑条破损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在行走以及作业过程中易滑倒受伤。

×通道上防滑条破损或规格不符合要求

√重新更换设置防滑条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3条)要求: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30mm。

18构配件材质不达标

隐患危害:钢管直径等材质不满足要求,架体质量安全不达标,在使用过程中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脚手架横杆使用破损、打洞的脚手管

√使用合格的脚手架钢管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1.2条)要求:

施工前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防锈漆,钢管直径、壁厚、端口等应符合要求。

19脚手架搭设或者拆除过程中未警戒隔离

隐患危害:架体搭设周边无关人员出入或进行交叉作业时,存在上方脚手架材料坠落打击风险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未警戒隔离

√搭拆过程中拉设警戒线,悬挂标识牌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9.0.19条)要求: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禁入。

20脚手架未挂牌验收以及定期检查

隐患危害:脚手架未进行挂牌验收或检查,架体整体安全情况不明,易发生安全事故。

×脚手架未挂验收牌投入使用

√脚手架经挂牌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8.2条)要求: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基础完工后和脚手架搭设前、作业上层施加载荷前、每搭设6-8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到六级强风以及大雨后、停用一个月进行检查和验收,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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