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住宅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主体工程
一、设计
l、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2、应重视屋面结构的保温设计,屋面的传热系数宜≤1.OW/m2K。现浇楼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llO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
3、房屋长度大于40米时,应在中部设置伸缩缝。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米。
4、屋面及楼层阳角处楼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lOOmm,钢筋直径不宜小于?覫8。外墙转角处尚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配筋K度应大于板跨的1/3。设计有成功经验也可采用其它控制措施。
5、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并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
6、现浇楼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7、混合结构楼层外墙窗台处均应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十板带。顶层和阁楼层端开间和相邻开间横墙均应设置通K拉结钢筋。
8、现浇板中预埋管线位置需设钢筋带均配~4@200,宽度400(管线两侧各200)。
二、材料
1、现浇楼板混凝十应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Uf≥2.3)
2、商品混凝上生产企业必须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保证现场浇捣时的坍落度,高层应小于18cm、多层和中高层小于16cm。施工单位必须对现场浇捣的商品混凝土坍落度进行现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坍落度要求的不得使用。
3、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十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SO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①自搅拌混凝土: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见证检测,并做好使用中掺量的检查;
②商品混凝土:监理(建设)单位应随机检查外加剂掺量,并对其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检。
4、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L1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5、灰砂砖、粉煤灰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自生产之日起置—个月之后,方可用于砖体的施工。
三、施工
1、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楼板厚度和楼板中钢筋保护层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距筋的厂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浇筑混凝土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不位移。
2、楼板中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一般应小于1/3楼板厚度,预埋管线处应采取增设钢筋网等加强措施,严禁水管横向横向穿越楼板。
3、模板及其支架搭设、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应严格按方案执行。
4、楼梯踏步支模应考虑不同装修层的高差。
5、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利混凝土接槎处
6、施丁缝的位置、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和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7、凡外墙的脚手眼、立模的挑担眼等,在粉刷前必须补砌密实,严禁干砖填塞,并做隐蔽验收。
8、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9、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l~2d浇水湿润。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
10、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熏再将其补砌挤紧。
11、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砖墙必须留置大牙槎,井应先退后进,沿墙高每隔500mm设2中6拉结筋,每边入墙内不得少于1000mm。
12、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砖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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