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培训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建设和谐交通的必要措施。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预防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事故以及相关的安全事故,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通畅和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进行本次安全培训。

一、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一)总体原则:养护作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层层建立责任制,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公路养护部门的责任

1、养护单位(养护施工企业)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在实施养护作业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养护员工的责任

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1、保护养路员工自身安全。

2、保护养护机械设备和公路设施的安全。

3、保护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二)意义

1、保障公路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为社会提供畅、洁、舒、美、安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事故分析

(一)影响因素

1、路的因素:一是作业区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包括作业区提示标志不清,施工作业影响交通运行。作业区标志提示不清,由于提示作业区的标志不清晰或缺失,驾驶员行驶到作业区,没有注意到道路变化,造成交通事故。施工作业影响,指施工人员及车辆随意出入作业区,影响公路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事故。二是公路状况不良,通行条件差,导致车辆发生事故。

2、人的因素:一是驾驶员的操作因素。包括在作业路段强行超车、车速过快、操作不当等,造成事故。二是养护员工自身原因,自我保护不足,引发事故。

3、车的因素:一是过往车辆故障造成的事故,二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二)安全隐患

1、作业环境危险,易发安全事故。作业环境危险体现在:危险路段、不利天气、夜间作业、高空作业;

2、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养护单位领导不重视、员工自身不注意、车辆设备不安全。

3、养护作业不规范,引发安全事故。作业不规范表现为:作业区标志设置不规范、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

4、公路通行条件不良,诱发安全事故。通行条件不良主要指:公路桥涵病害未及时处治、路面障碍物未及时清除、路面积冰积雪未及时清除、公路标志损坏。

四、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一)高危性:车辆行驶速度高、养护作业区通行条件复杂、养护作业环境危险,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由于车速高、冲击力大,一旦发生事故对人、车及公路设施破坏严重,一般多为重大事故,危害性大。

(二)多发性:车辆在公路正常行驶时,由于车速高,干扰小,驾驶员容易产生麻痹思想,进入养护作业区瞭望不够,采取措施不及时,容易撞上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车辆和设施而引发事故。养护人员自身防范意识不足,不注意自我保护,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三)复杂性:养护作业时来自过往车辆、行人、养护员工、养护机械设备、公路通行环境、公路技术状况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干扰,增加安全管理难度,容易引发事故。

(四)集中性:由于养护作业占用行车道,容易造成堵塞,车距较近、车辆集中极易引起事故,如前车发生事故,后车采取措施不当,极可能引起连锁事故。

五、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公路养护生产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保险并且经过安全教育和维修作业安全规程培训。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桔红色工作装。

3、从事特殊工种或易污染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4、养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部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公路养护生产作业必须按部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中作业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附图1~3),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6、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标志,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

7、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警示。

8、养护工程施工现场架设长期、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各种电器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

9、电器设备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源后由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10、在山区公路进行养护生产作业时,由于视距条件较差,车道坡度较大,要设专人指挥交通。

(二)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安全规定

1、公路养护保养作业人员所携带交通工具及小型作业机具应放置在行车道以外。

2、公路陡坡、急弯内侧的路肩严禁堆放砂石料等堆积物,其余路段因养护施工作业需临时堆料的,材料应整齐堆放在作业区域内。

3、机械清扫应沿路面右侧进行,并应尽量避免在中间行车道进行清扫作业及变换车道进行清扫作业。

4、在因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进行养护清除作业时要指派专人观察险情,以防意外。

5、在傍山易落石路段进行养护生产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止危岩、浮石滚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6、山区公路作业区的布置应考虑纵坡的影响而在原有安全防护措施基础上增加一级安全防护措施。

7、山区公路作业区的施工标志应设置在竖有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或连续弯路标志等设置同一位置处。

8、在同一山区公路弯道养护作业,不得同时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业区。

(三)桥梁涵洞养护作业安全规定

1、桥梁养护生产作业时,应首先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要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2、在桥梁栏杆外进行生产作业应设置悬挂式吊栏等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置警示信号。

3、拆除桥涵等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4、加强桥涵施工临时便道及便桥维护管理,并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和减速慢行标志,确保车辆及行人通行。

5、进行登高作业或维修交通标志时,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四)绿化保洁作业安全规定

1、凡需占用车道进行绿化作业时必须按部颁《规程》中作业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区划装置和标志。

2、路树整段采伐、修剪作业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标志服,并按边通车边施工或中断交通情况设置相应的标志。

3、绿化作业机具一律安置在行车道范围之外或绿化作业区域内。

4、遇大风、大雨、大雪、雾天等特殊气候必须停止绿化养护工程作业。

5、在陡坡处严禁在同一断面的上下同时作业。

(五)特殊季节养护作业安全规定

1、公路除雪作业分为新雪处理和压实雪处理。

2、除雪作业应以清除早晨新雪为主,要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清除急弯、陡坡、桥面等特殊路段积雪,尽可能防止形成压实雪。压实雪不能及时予以清除的应撒铺融雪剂或防滑材料。

3、除雪作业现场必须实行统一指挥,并落实与作业形势相适应的安全作业措施和交通控制措施。

4、暴风雨前后,应检查工地建筑物、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路线,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

5、雨季施工的养护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及场站应采取排涝防洪措施,并及时清除雨后积水。

6、处于洪水可能淹没低洼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作业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7、长时间在雨季施工作业的养护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停止施工。

8、水毁抢修工程除设置相应标志外,应对发生水毁及时予以恢复。

9、雾天由于能见度低,通常不宜进行养护生产作业。

10、需雾天进行抢修作业的,必须联合有关部门封闭交通进行,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均需设置黄色施工警告信号。

1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人工清扫。

13、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六)养护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养护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养护机械,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2、凡在公路上移动作业的养护机具外壳颜色必须为桔黄色,应急抢险车辆要安装黄色警示灯。

3、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作业,不得操作带故障的机械作业。

4、严禁私拆乱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

5、养护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6、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调头或逆行,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7、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8、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养护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9、操作人员必须执行“三检制”: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0、严禁养护机械运转中进行机械保养、修理作业。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应断电后由专业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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