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扰民防治措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办理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

2、现场设居民接待室,公布现场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待居民来访,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由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并定期发放施工扰民费,避免民扰带来的一系列麻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市容、场容整洁变成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

4、规范每个员工的举止行为和言谈,不说粗话脏话,避免与周围人员发生纠葛;对于因我单位人员造成的纠纷,我单位将严格处理。

5、对于施工设备带来的噪音污染,我单位将力求使用新设备,及时维修设备出现的问题,噪音比较大的设备采用挡板和隔音布进行封闭使用。

6、对于地面和楼面扬起的粉尘,我单位每天安排专人对各个施工区进行湿水、清洁;对暴露的土地采用草坪绿化或者混凝土硬化。

7、现场设置垃圾回收站,回收站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对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并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周边多设封闭式垃圾筒并且每天定时清运,避免散发难闻气味。

8、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识别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这些设备一般情况下禁止在夜间使用。

据环保噪声标准(分贝)日夜要求的不同,我们将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减少夜间大面积作业,木工加工、钢筋加工、支模工作的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序,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浇注混凝土等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三天公告附近居民。在施工现场周边设噪音监测点,定期监测施工噪音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另外,在砼浇筑时,采用环保型振动棒,降低噪音。产生强噪声的木工加工作业区采用封闭隔音管理,阻止噪音扩散。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污染。

钢构件大多是在夜间运入场地卸货,为避免夜间发出噪声,卸货时在构件上铺设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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