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为的就是更好的在实际执行中达到预期目的。鲁班乐标小编就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和大家介绍一下。

1.试验室职责

(1)完成中心试验室和驻地监理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按标准方法成型混凝土、砂浆试块。

(3)对混凝土、砂浆拌合物进行坍落度、稠度试验。

(4)对混凝土、砂浆试块进行养护。

(5)现场回填土试验。

(6)测定砂石含水率,换算混凝土、砂浆施工配合比。

(7)现场混凝土、砂浆养护管理。

(8)按标准方法抽取砂、石、土、水泥、钢筋等试样,送中心试验室。

(9)登记成型台帐,记录混凝土施工日志。

试验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和检定,确保功能正常,检测结果有效;

(2)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对仪器设备统一编号管理,并建立档案;

(3)对仪器设备按使用状况进行标识;

(4)各试验人员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用完后要进行登记及保养维护;

(5)操作人员要爱惜仪器,损坏仪器设备赔偿。

2.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5)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6)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置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4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经过自检、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监理站同意后方可使用,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

2.混凝土、砂浆、沥青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驻地监理机构验证试验,并签发《配合比报告审批单》后使用;

3.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用磅秤计量,不得使用体积比;

4.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作假;

5.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送检和自校,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

6.严格按试验规程控制工作间的温度、湿度;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保持工作间整洁;

7.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调“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提高测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树立“质量第一,质量负责终身制”的观念;

8.工程开工前,参加砂、石料场选定,对砂、石料各项指标(尤其是碱骨料反应性能、坚固性、有机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试验,确保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9.及时收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场合格证以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作为向驻地监理机构报验的证明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10.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思想,按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急工地之所急,为施工生产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11.在做好最终检验的同时,更要做好过程控制,控制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不予验收;

12.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3次,并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13.路基施工前,必须首先作试验段,确定压实机具、压实参数、虚铺厚度、含水量控制范围等,用于指导施工;

14.认真填写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建立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完成试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试验报告一式3份。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

15.负责自检试验检测资料、见证试验检测资料、外委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资料、报表工作制度

1.试验检测机构内业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规范、标准专业技术图书、文件及仪器设备档案等。各级试验机构应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需要借阅,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后要及时收回,以免丢失;

2.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分别编号、放置;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资料按卷内目录有序放置;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实行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规范变更情况,及时收集补充,避免采用作废标准;

4.文件的管理。文件应分内部、外部进行登记分类保管,内部文件较多时,可再分为上级、同级、下级进行管理,年底要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一次整理;

原始记录工作制度

1.原始记录填写要求

(1)数据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2)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3)原始记录不得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4)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对缺少此栏目的表格,应在说明栏或附注栏中填写;

(5)对抗压、称量试验,应记录使用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

(6)应注明试验参数、检测试验时所采用的标准号;

(7)测试日期要正确,不准漏记或凭印象补记;

(8)参加试验人员应各自签字,不得漏签或代签;

(9)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数据精度要求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2.原始记录的计算与评定

(1)检测操作结束,要及时计算检测结果。结果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

(2)校核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发现可疑数据应及时找出原因或重新测试;

(3)测试记录应写出评定依据,对被测项目做出公正准确的结论。

3.原始记录的复核内容

(1)复核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2)复核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

(3)复核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4)复核结论用语是否公正、确切;

(5)复核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试验检测报告工作制度

1.检测报告是检验机构检测水平高低的集中反映,必须保持内在和外观的质量;

2.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检测报告应按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检测试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4.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5.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6.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7.报告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加盖试验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8.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9.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一栏要手签;

10.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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