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既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又是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实体。因此,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认真研究并付诸实施的课题。
一、 更新观念、思想重视、认识到位,这是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要用全新的理念充分认识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讲政治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稳定。从项目部的层面上看,抓好项目安全生产,不但是代表企业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塑造企业形象与信誉、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更是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关爱和珍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创造和谐企业环境的具体体现。思想指导行为,认识决定决策。思想上重视,认识上到位,不是一句空话,它需要项目部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付诸到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现实中,明说安全生产不重要或者可有可无的已经没有了,但是要做到真重视,真认识到位,它需要在应对和处理一些具体事项的实践中去体现的。因此,项目部至少应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有足够的投入。不减少、不挪用安全防护专项资金,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设施的购置。二是处理好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以及材料设备提供方的合作关系,以期达到安全管理的共赢。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关系,既是一种合同契约关系,也是互动合作的关系。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离不开合作诸方的协助与支持。因此,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与要求,对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等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标准、措施和整改意见等,要认真落实认真整改,决不应付了事,凑合了之;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特别是《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列举的七种情形,更应高度重视。必须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方案等,该报送相关合作方审核的报审核,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的要论证,该邀请相关方到现场监督的要请到现场监督,决不能图省事嫌麻烦而盲目乱干。另一方面,对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等提出诸如违反科学,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推荐或暗示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分包队伍或没有岗位资格证件的从业人员,推荐或暗示购买、租赁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等,项目部应据理力争,该说“不”的说不,决不一味迁就顺从。三是处理好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关系,上下一心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有的项目部认为,抓好安全生产是企业安监部门的事,项目部应侧重于组织施工生产。这种依赖于企业安监部门抓安全的思想,在行动上往往是上面推一下,下面动一下,安全管理往往处于等待依赖的局面。有的项目部觉得,上边下来安检,就是挑毛病,是鸡蛋里挑骨头,过于较真。有的项目部强调,项目部处在一线,忙都忙不过来,哪里有闲空顾安全管理。有这样思想认识的,一忙起来,大多是采取应付了事的。凡此种种,都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与企业安管部门关系的表现,付诸到施工实践中,不可能把项目部安全生产抓好。这是十分有害的。
二、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监管到位,这是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核心与保证。
首先是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是直接履行工程合同、直接从事施工活动、直接面对不安全因素的组合群体,因此,落实项目内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分重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从项目部的层面讲,毫无疑问项目经理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因此,项目部应该根据企业与建设方、项目部与企业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和建筑市场规律,在国家《安全生产法》、行业和本企业安全管理的条例制度的约束和影响下,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够投入和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这都是项目经理应该负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那些长官意志,盲目指挥;或者麻木不仁,草率应付;或者玩忽职守,不管不问;或者只顾赚钱,不顾安全;或者以包代管,疏于管理;或者流于表面形式,不注重真抓实干;或者出了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延报等等,都是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上容易出现的失职失责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引起项目经理的注意。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责任就是负责对项目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当事人指出纠正,并根据隐患轻重,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企业安监部门报告和提出初步应对预案与措施;对项目从业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立即予以制止。那些嘴不动,金口难开,懒于教育警示;或者腿不勤,坐在办公室讲重视,怠于现场巡查;或者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纠正不力;或者缺乏相关安全知识与经验,对安全隐患缺乏预见性前瞻性;或者当老好人,怕得罪人,监管不力等等。都是安全员失职失察不尽责任的表现,应当受到批评、经济处罚或者撤换,或者报请企业处理。对项目部其他从业人员同样也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比如施工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自觉按岗位操作规程办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等,就是他们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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