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学习集团安全文明管理有关规定,领会安全管理的精神,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3.负责策划组织工地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监督参建单位的各项安全施工活动的开展,定期检查和督促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4.负责月度、季度、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检查、督促、考核工作。5.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检查安全规程、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有权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各参建单位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7.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8.有权对安全施工方面存有严重问题的参建单位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解决。9.有权对执行制度不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发生质量事故的参建单位提出考核建议。10.有权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参建单位、个人提出奖励建议。11.负责监督检查工地内安全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具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试验情况。12.负责工地内机动车和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对潜在不安全因素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13.做好奖、罚金的接收与发放,安全、考核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14.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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