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控项目
①植筋用胶粘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级别、包装和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按《(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中的方法进行钢—混凝土粘结正接强度及钢套筒粘结抗剪强度复试检验,质量检验结论符合《(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A级胶”性能指标规定。
胶粘剂进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包装、标志、出厂检测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严禁使用过期胶粘剂、无合格证书的胶粘剂及包装破损或无出厂包装的胶粘剂。
②植筋用胶粘剂的填料应在厂家制胶生产时添加,严禁在施工现场掺入。
③植筋用钢筋应为热轧带肋钢筋,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B14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的规定。
④当胶粘剂或钢筋的品种、型号、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B.一般项目
植筋用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和锈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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