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同时布置筒体或两主轴方向的剪力墙以形成双向抗侧力体系,并宜避免结构刚度偏心,其中剪力墙或筒体应分别符合有关规定,且宜在对应剪力墙或筒体各楼层处设置暗梁。
2.抗震设计时,房屋的周边应设置边梁形成外框架,房屋的顶层及地下室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
3.楼、电梯间及洞口周围宜设置框架梁或边梁。
4.无梁板可根据承载力和变形要求采用无柱帽(柱托)板或有柱帽(柱托)板形式。柱托板的长度和厚度应按计算确定,且每方向长度不宜小于板跨度的1/6,其厚度不宜小于板厚度的1/4.7度时宜采用有柱托板,8度时应采用有柱托板,此时托板每方向长度尚不宜小于同方向柱截面宽度和4倍板厚之和,托板总厚度尚不应小于柱纵向钢筋直径的16倍。当无柱托板且无梁板抗冲切承载力不足时,可采用型钢剪力架(键),此时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
5.双向无梁板厚度与长跨之比,不宜小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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