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

监理工程师受总监委托,行使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负责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职责内容。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合同文件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并负责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

(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执行现场监理任务,在授权范围内签批承包人施工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

(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报请设计单位澄清和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报监理部。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有关监理程序,监理办法和规定,学习和遵守监理机构的工作、学习、会议、生活、纪律制度。

(4)向承包人提供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

(5)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核实工程数量,审批各类标准试验报告,各种混和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示。

(6)接受上级监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考核。

(7)审查核实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和月临时支付证书,报总监。定期向总监汇报工作和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设计文件、承包人与地方关系等方面重大问题。

(8)认真及时填写现场施工、质量检查等监理表格,按要求上报,认真记录监理日志。

(9)尽可能的防止索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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