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2.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使用土地和空间。
4.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写利影响。
5.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6.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7.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8.住宅应具备在紧急状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9.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10.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1.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12.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13.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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