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哪些内容?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凡新进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要定期轮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更是安全教育的重点。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让职工了解所施工工程的情况、施工方法、内容、注意事项。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要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三、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3、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筹建处。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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