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保温验收项目

建筑节能验收是节能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的最后一步,只有验收通过的工程才能称为节能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也是如此。其中,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保温验收的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保温验收项目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主控项目
按照《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的要求,检查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情况。
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对其难燃性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并作点燃试验。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10%,不少于5个。
一般项目
对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吸水率和材料密度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查看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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