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查处制度

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3、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4、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要认真建立安全监理档案资料,安全监理档案资料要能够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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