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费用的核算
企业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这些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是按照现行房屋建筑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处理的。这样处理对于不菲费用来说,势必形成虚假的财务成果,不能客观的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这是违反会计的配比行原则的。因此,对收益对象明确的前期销售费用和贷款利息应视同资本性支出进行核算。前者列入“递延资产”科目下开设明细专业进行核对,待开发产品实现销售后,再转入“销售费用”科目;后者列入“开发成本”,作为成本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2、项目的竣工决算
计算出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可销售面积的开发成本,以便计算出经营利润,这是房屋建筑开发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然而,现今来说,普遍存在着重视工程结算而忽视项目决算的现象,这是房屋建筑开发企业中存在比较明显的现象。由于工程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后再进行的,实践性比较明确,而且在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不易拖拉。而项目决算则不一样,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个别配套设施没有完成,计划中的公建设施暂时不能实施等等这些原因都会影响整个开发项目的完成,进而影响到项目决算。那么,可以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将尚未实施的工程预算计入成本,使项目决算能按计划进行,以后待工程完成再按实际支出调整项目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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