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范及施工要求制作,管理,养护,送检混凝土试块。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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