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如图2-26所示。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应从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开始,到工程保修期满为止。其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图2-26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大纲或计划,按每个工程项目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具体指导文件。通常应包括的内容有:施工进度目标分解图;进度控制工作内容、深度、流程和时间安排;人员分工;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实现进度目标的风险分析;有待解决的问题;等等。

2)审核或协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当大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较多、工期较长、采取分项分批施工分段发包又没有一个负责全部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单位就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当业主把各单项工程切块分别发包给若干承建单位时,也有这个必要。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确定分期分批的项目组成;各批工程项目的开、竣工顺序及时间安排;全场性准备工程,特别是首期准备工程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当建设项目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单位只负责对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只负责审核而不管编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主要如下: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

(3)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程序。

(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建设单位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

(6)与设计单位图纸供应进度是否一致。

(7)建设单位应提供的场地条件和物资供应情况,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

(8)总分包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9)是否有造成甲方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经审查后,若存在问题,监理方面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也称整改通知书),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计划中,项目管理者应侧重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向各承建单位发出指令性的近期进度目标。

4)发布开工令

在检查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确认建设单位的配合条件已齐备后,发布开工令。开工令的发布时机,应尽可能及时,因为从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加上合同工期后即为竣工日期。开工令发布拖延,等于推迟竣工时间。甚至可能引起承建单位的索赔。

5)协助承建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管理者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其解决,特别是解决承建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6)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这是施工期间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要及时检查承建单位报送的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派进度控制人员实地检查,对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进行核实,杜绝虚报现象。

对进度资料进行整理并与计划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偏差;对偏差还要进一步分析其大小、对进度目标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对后期进度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7)组织现场协调会

项目管理者应每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在每月召开的高级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商其后果处理,解决各个承包单位之间以及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在每周召开的管理层协调会上,通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的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通常包括:各承包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工作面交接和阶段成品保护责任问题;场地与公用设施利用中的矛盾问题;某一方面断水、断电、断路、开挖要求对其他方面影响的协调问题以及资源保障、外协条件配合问题;等等。

在平行、交叉施工单位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迫的情况下,现场协调会甚至需要每日召开。在会上通报和检查当天的工程进度,确定薄弱环节,部署当天的赶工任务,以便为次日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可以通过发布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

8)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项目管理者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质量控制人员通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9)审批工程延期

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二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期延误;而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如图2-27所示。当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以便于监理工程师尽早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及时做出一些减少延期损失的决定。随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延期理由及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的时间。

当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提交最终详细的申请报告时,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调查核实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尽快做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临时决定的延期时间不宜太长,一般不应超过最终批准的延期时间。

图2-27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待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10)向建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表

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做好工程记录,定期(如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度报告表。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报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审批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初验申请报告,组织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填写初验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13)处理争议和索赔

处理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和索赔问题。

14)收集工程进度资料

工程进度资料的收集、归类、编目和建档,作为其他项目进度控制的参考。

15)工程移交

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返修,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等争议问题。在保修期结束且再无争议时,进度控制的任务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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