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疏散出口的设计要求分析

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一般出口。为保证火灾时人员能及时疏散,高层建筑安全出口数量和布置必须符合一定要求,首先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

火灾时,人们常常冲向习惯的、熟悉的出口和楼梯,遇到烟火阻挡就会慌不择路。如果只在一个方向设置一个出口将是极不安全的。高层建筑的任何部位最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选择。

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高层建筑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如18层或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户等。

高层建筑在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少于1.0m的防火挑檐。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但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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