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基本是按面积收取热费,但由于每户住宅楼层、朝向等不同,在同一室温情况下,相同面积的耗热量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同时,用面积计量收费忽略了对采暖供、回水温度和供暖时间长短的要求,住户室温有时达不到应有的温度,用户对收费抵触情绪很大。可见,简单按面积收热费既不利于促进用户积极交费,也缺乏对供热单位的有力监督。近些年来,一些国家采取了更为精确的计量技术方法,我国从集中供热的长远发展来看,也将采取更为合理的技术方法,了解一些国外的成功经验十分必要。下面就国外的一些方法探讨供暖用热计量收费的技术问题,以供参考。
1计量收费的技术方法
用热表直接测量用户用热量的方法。热表可以测出并计算采暖系统向每个单元供出的热量Q供。Q供=∫mfCp(Tf2-Tf1)dt,式中:mf为流入该单元系统的水流量,Cp为水的比定热容,Tf2、Tf3为供、回水温度,dt为时间间隔。由此可见需要测量水流量及供回水温度及运算和积累。所以热表结构较水表、煤气表复杂,价格也较贵。
依据测量与供入每个单元系统的热量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量的值,将住宅楼总热表的热量分摊到各个单元住户,即认为每个单元住户的用热量是与此参数的值成比例的。根据所测参量的不同,此类收费分摊的技术方法可分为:
①以时间为参量,即依据所测得的各个单元住户用热时间长短来分摊热费。例如阀门全开时间。
②以温度为参量,即根据与测量散热器有关的温度并按时间累计,按此累计值来分摊热费。根据所测温度的点数,有监测1点的(例如散热器上的代表点温度),有测2点的(例如供、回水温度,或进、出口风温,或供水温度与出风温度,或回水温度与进风温度,进、出水中间温度与进风温度),有测3点的(例如供、回水温度和进风温度),有测4点的(例如供、回水温度和进、出口温度)。
依据测量反映室内热环境舒适程度的参量的值及使用延续时间,按此将热费分摊到各单元用户。一般以室内空气干球温度为参量。按监测方式可分为:
①按室温控制器的设定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②以室内空气温度为依据。又可分为单是室内温度和室内温度加上室外温度。
2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分析
就第一种技术方法而言,由于热表可以标定、规定准确度等,属于直接计量用热后计费,而不是靠分摊,是最合理的收费方法。但此种方法需注意热表的正确安装,定期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定期进行标定,管理较麻烦,一次性投资也较大。
对于第二种技术方法,以时间为参量时,测量手段简单,但存在关、启阀门较麻烦和误差较大的问题。以水温为参量时,一般均测散热器表面温度,再乘以系数后折算代替实际水温。这样做的好处是直接接触供暖热水,省去了装水表的麻烦。但需要对系统维护好,特别是散热器内表面不应结垢,否则内侧放热系数的变化将增大测温的误差。
对于第三种技术方法,从热费分摊上看较为合理,但从节能上看,由于是按效果收费,建筑商和用户不会积极改造房屋减少供暖用热,造成热能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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