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材料利用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广西绿色建筑的指导性文件,代表了广西省绿色建筑的最高水平,起着规范和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的作用。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材料利用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材料利用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材料选择时应评估资源的消耗量,选择资源消耗少、可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选择材料时应评估其对能源的消耗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生产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2)宜采用施工、拆除和处理过程中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选择材料时应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生产、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程度低的建筑材料。
2)不应选用可能导致臭氧层破坏或产生挥发性、放射性污染的材料。
3)宜采用无须外加装饰层的材料。
在保证性能情况下,材料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
2)宜使用以各种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
3)应充分使用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尚可继续利用的材料。
4)宜采用速生的材料及其制品。采用木结构时,宜利用速生木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
5)宜选用本地的建筑材料。
可采用功能性建材,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具有保健功能和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建筑材料。
2)宜采用能防潮、能阻止细菌等生物污染的建筑材料。
3)宜采用减少建筑能耗和改善室内热环境的建筑材料。
4)宜采用具有自洁功能的建筑材料。
宜采用耐久性优良的建筑材料。
宜采用轻质建材,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轻集料混凝土等轻质建材。
2)宜采用轻钢以及金属幕墙等轻量化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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