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的用处与区别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的用处
1、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2、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例如:将电气桥架与排水管相交时如何施工?这就需要做洽商记录。
3、工程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
指根据“洽商记录”或建设、监理单位的口头指令(口头指令也要形成书面的洽商记录)进行的签认的单子。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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