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的工作程序,旨在使工程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层层把关,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3.责任3.1施工承包商:负责将隐蔽工程按有关验标规定进行自检。3.2监理公司:负责验收隐蔽工程质量,签定是否可进行下道工序。3.3三期办:负责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质量。4.规定4.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部分。4.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4.2.1工程建设工序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4.2.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等。4.2.3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验收管道垫层、坐标、接口、焊缝、水压试验、防腐等。4.2.4全厂接地网及计算机系统接地装置,验收坐标、焊缝搭接尺寸、焊口防腐处理、以及按设计要求的降阻剂、接地电阻等。4.2.5埋入结构或土中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4.2.6工艺设备安装前的内部质量验收,如安装工程中设备解体检修,电气设备安装中变压器吊芯检查,设备在扣盖前或有关设备内部已完工程的验收。4.2.7保温前设备及保温面层覆盖前的保温质量验收。主要包括锅炉炉墙及炉顶鳍片密封情况、焊接质量、支吊架吊点焊接情况,管道焊接质量、支吊架吊点焊接情况,烟风道焊接质量、膨胀节及风门安装质量、支撑支吊情况、防腐情况,保温钩钉焊接情况、保温层厚度、保温网绑扎情况等。4.3隐蔽工程验收,施工承包商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应派员按时到达现场。4.3.1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加人员:4.3.1.1三期办专业工程师。4.3.1.2分管的监理工程师。4.3.1.3施工承包商分项负责人,质监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4.3.1.4专业设计代表(必要时)。4.3.2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承包商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见附表1)(包含隐查内容),提供给验收人员检查。4.4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公司和三期办而自行隐蔽,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有权提出重新开挖解体检查;其检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用由施工承包商负责。4.5隐蔽工程验收时,经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停工损失有施工承包商自己负责。4.6H点必须有三期办专建设单位任参加检查后,方可进行隐蔽。4.7无论三期办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验收的要求时,施工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施工承包商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承包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8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以利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4.9隐蔽工程经共同检查的各方做出评价并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4.10验收记录表一式二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原件存施工承包商作为工程文件保存,工程竣工一并移交建设单位综合工作部,另由施工承包商复印三份送三期办、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各一份。5.解释权5.1本制度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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