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指把以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转变为了缴纳增值税。其中增值税只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重复纳税。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营改增的本质目的是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并降低企业赋税,以此来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行业及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均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畴内。全面实施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及服务的全面覆盖,让重复征税现象得到了基本消除。同时,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对社会分工协作具有促进作用。另外,营改增将不动产纳入了抵扣范围,使得增值税制度变得更加规范,这对于企业而言,有利于提升其投资能力以及整体经营能力。在营改增背景下,第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也将逐步完善,这对于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从大环境来看,营改增让国家税收环境迎来了崭新的面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营改增对水利施工行业的影响分析(一)积极影响对于水利施工行业而言,营改增带来的最大好处便是让整体成本有所下降,一般纳税人缴纳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建议计税方法缴纳3%的增值税。由于实施差额征税,也就意味着水利施工单位在购置材料、设备时可进行增值税抵扣,有效避免了缴纳营业税时产生的进项税额浪费,有利于降低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在营改增制度下,全额进入成本费用的进项税额也将从成本费用中撇除[2]。这给水利
施工企业更新设备、扩充运营规模创造了良好机遇。同时,技术专利转让也将征收增值税,会对水利施工单位技术更新、研发产生一定程度的刺激作用,有利于带动整个行业技术升级,使得整个行业朝着高精技术方向转型。(二)消极影响对于水利施工行业而言,全面响应营改增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并且营改增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在营改增之前,水利施工企业只有在计提应交营业税和实际缴纳营业税时才会处理与营业税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且会计核算过程相对简单,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不高。然而在营改增之后,水利施工企业在材料、设备采购等诸多环节均会涉及到会计核算业务,并增加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科目,使得会计核算工作更加复杂。营改增后,水利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并且对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认证期限、抵扣期限及发票印章等具有严格规定,这给企业发票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营改增试点方案中,建筑行业等适用税率为11%,与原营业税建筑行业所适用的3%的税率相比,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导致流转税负存在不确定性,不能直接对税负变化进行判断。对于整个水利施工行业而言,人力资源成本呈现了不断上升的趋势[3],但人力资源成本多由工人工资构成,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前制度下无法进行抵扣。在设备材料租赁方面,由于租赁企业的利润受增值税影响而被压缩。为保证正常盈利,租赁企业便会放弃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水利施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下降,也就意味着实际缴纳税额有所上升,这对于施工企业流转税负显然是不利的。营改增背景下相关应对策略分析首先,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制度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让发票管理变得更加复杂。水利施工企业应设立发票管理员专项岗位,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流程进行优化,让开具增值发票过程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开具发票、收取发票的时点进行妥善规划,保证税款缴纳依法进行。其次,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管理及培训,要求其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并充分掌握营改增相关
法律法规,以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财务管理变化。再者,水利施工企业要加强采购合同范本管理,对价格条款、付款条款及违约条款进行细致说明,并详细描述合同标的物,以对不同类型的税目、税率等进行区分。另外,水利施工企业要与税务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让相关部门能够知晓企业想法,主动参与到税制改革当中,以降低税务管理风险。就目前来看,营改增对水利施工行业既有益处,也有弊端。但从长远来看,营改增所带来的积极效益必然要远超于负面效益。这就要求水利施工行业积极响应营改增政策,并不断完善自身税务筹划,以应对新的发展形势。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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