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所确定的期限。自2000年6月30日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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