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欲求公正路途漫长

近年来,招投标还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实行最低价中标、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等办法,目的是使这种制度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从而达到理想的公正、透明。然而,现实的国情、以及建设领域尚待完善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使人们感到,这些制度从问世之日起,便争议不断。有的还成为地方政府经常所受困扰的“痛点。”

特别是关于最低价中标的争论。如今,虽然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最低价中标”的省市渐趋增多。但一种常常被提起的声音是,有些建筑企业以很低的价格投标,中标后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要求修改合同条件,进行所谓的“二次经营”,有的业主明知市场上是优质优价,还要以低价选才,最终,合同难以真正全面实际履行,以致造成“半拉子工程”,或“低价低质工程”的出现,实际的结果使招标投标制度设置的本意和初衷被异化。这种现象引起人们的深思。

在最近召开的第四届21世纪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上,一些建筑企业家就提到,目前建设市场僧多粥少,供求严重失衡,市场上业主压价、要求垫资、拖欠工程款非常普遍,而且没有建立相应的担保制度,中标价复核制度也不完善。在此情况下,实行“最低价中标”客观上加大了恶性竞争的矛盾,使一些队伍不顾实际可能,低价掠标,危及工程质量和合同的正常履行,或安全资金普遍投入不到位;也使一些企业明知不可为,但为了生存只好饮鸩止渴,长此以往,不仅严重损害建筑企业的利益,也会影响建筑业的正常发展。

而一些地方政府为达到以最少的钱上最多项目的目的,不顾建设实际,片面强调“标价最低”,忽略工程的复杂性和法律规定的“经评审”环节。以致一些建筑企业老总惊呼,如此评标,还有什么必要建专家库?开标时只要一个计算器,甚至是一个小学生,只要知道哪个数字大,哪个数字小,就能评标了。

华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李纯刚指出,在四川,某些市场招投标管理部门主张少投资多办事,甚至不投资也办事,以致造成有些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合同价完全低于市场的实际成本。如此工程,其具体的实施过程实在让人担忧。当前研究最低价中标,一定要加定语,强调合理低价。毕竟有质量保证、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和年限的建筑,才是合格的建筑。

他还谈到,不同结构类型、不同使用功能、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的资金来源的工程,其建设的实际需求就会不同,如果政府不是多角度出发,仍辅以相同的方式、规定实施管理,可能无法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

除了最低价中标,建筑企业老总们对招投标中的资格预审制度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企业家提出,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招投标的资格预审,但实际上看重的却是相应增加的收费渠道。如此,重收费轻管理的做法,让建筑企业老总们颇有微词。重庆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陈林认为,现在有些工程,特别是些政府工程搞资格预审,有些还是收费的,而企业获取的资质实际上已明确显示拥有相应条件。在目前建筑市场尚不规范、企业诚信体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重复审核,让企业疲于奔命,负担非常大。

不过,一些地方取消资格预审制度,让所有符合投标资格企业完全同一平台竞争的做法,也未完全得到企业老总的认同。如龙元建设集团董事长赖振元就提出,如今的民营企业已经十分重视自身的项目投资管理。若沿用与政府工程相同的一刀切方式管理模式,取消业主招投标的推荐权,这种表面的公正,会打破许多企业凭自身多年努力所形成的与业主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与相互间的信任和了解,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这在项目费率逐年下降,施工成本逐年上升的背景下,也让企业很受伤。

对于企业家们的呼吁,政府管理部门显然高度重视。出席此次论坛的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就谈到,当然招投标的管理是否符合市场发展的需求,定的招标办法是否符合业主的需求,现在回头看,以往很多做法需要进行反思或者是推敲。

政府、市场、企业,无疑是互为作用的铁三角。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改革投融资体制,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实施区分管理,提倡政府监管的管放结合、企业的自律自治、市场的调节制衡,大力推进“担保、保全、保险”等等还有很多课题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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