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在技术内容上,主要参照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等标准,并结合湖南省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
在绿色建筑的评价与实践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健康、适用的使用空间;
3、保护环境,减小建筑对环境的负荷,与自然和谐共生。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湖南大学、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忻、殷昆仑、王柏俊、黄婕、杨青山、袁建新、孙大明、焦胜、徐峰、彭琳娜、俞大有、杜丽、孟焕平、王小保、邓永强、吕游、王鹏。
更多关于“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
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