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把涉及到的建筑投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建筑单位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二、什么是最低价评标法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明确的评标依据。评标依据除构成废标的重要商务和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外,还应包括: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中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在允许偏离范围和条款数内进行评标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
三、综合评价法和最低价评标法各有什么优势
(1)综合评价法:
1,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
(2)最低价评标法:
1、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共有资金而进行的采购招标,更能体现“满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通过竞争,突出体现招标能够节约资金的特点,根据统计,一般的节资率在10%左右。
4、评标比较科学,细致;可以告知每个投标人各自不中标的原因。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综合评标法”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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