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基础检验一般要求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钢结构工程基础检验一般要求,以供参考。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规格和位置等进行复查,并应进行基础检验和办理交接验收。如地脚螺栓需复核每个螺栓的轴线、标高,对超出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加大柱底板尺寸,在柱底板上按实际螺栓位置重新钻孔等。

当基础工程分批进行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少于一个能形成空间钢度的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完毕。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及基准点准确、齐全。基础顶面应平整,二次浇灌处的基础表面应凿毛、地脚螺栓应完好无损。

将柱子就位轴线弹测在柱基表面。

对柱基标高进行找平。混凝土柱基标高浇筑一般预留50~60㎜(与钢柱底设计标高相比),在安装是用钢垫板或提前采用坐浆承板找平。

当采用钢垫板做支撑板时,钢垫板的面积应根据基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柱脚底板下二次灌浆前柱底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的紧固拉力计算确定。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

当采用坐浆承板时应采用无收缩砂浆,柱子吊装前砂浆垫块的强度应高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一个等级,且砂浆垫块应有足够的面积以满足承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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