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产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地产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公司《质量手册》、监理工作文件等;

5、项目监理实施策划内容。

二、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说明工程项目名称、组成及建筑规模、预计工程投资总额、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特点等。

2、监理工作范围:

说明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的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说明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所确定的监理工作三大控制目标(“质量、进度、造价”),以及根据公司总的质量目标所分解的本项目监理部质量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说明监理工作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地方规定,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监理文件等。

6、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说明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及组织结构图。

7、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说明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

8、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说明项目监理部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用流程图的形式说明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说明监理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及控制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说明监理工作的各项制度。

12、监理设施:

说明本项目监理部所配备的监理设施。

13、监理记录目录:

说明监理工作所应填写的监理记录表格名称。

三、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发放和修改

1、项目监理实施策划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规划,经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属受控文件,由项目监理部资料员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发放和管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会议)前报送顾客。监理规划是否要经过顾客的认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或双方协商所确定的要求执行。

2、在项目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顾客的出资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召集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规划》进行修订,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顾客。

四、监理规划编制注意事项

1、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部充分分析和研究工程项目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因此监理规划应有明确具体的、符合项目要求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2、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所以应在收到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之后开始编制。

3、监理规划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编写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动态性,所以要求监理规划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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