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等级标准:
(1)部临时资质标准
(2)地方临时资质标准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部临时资质标准
(一)部临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综合条件
1、建筑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成立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2、建筑单位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3、建筑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总额超过300万元;
4、建筑施工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大法律诉讼。
(二)临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业绩
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2、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
4、建筑施工单位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临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能力
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
2、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
3、已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4、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5、建设单位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四)临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人才实力
1、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2、建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的高级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库),能够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地方临时资质标准
相比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部临时资质认证标准而言,地方临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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