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景观设计规定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景观设计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景观设计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不低于1㎡,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
在设计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地形地貌及水系,减少对原有场地的改变,避免对原有场地的破坏。
景观材料宜选用本土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
铺装
1、室外硬质地面铺装材料宜选择透水材料。公共建筑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宜小于40%;
2、室外场所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3、室外停车场的设计应考虑遮阳、减噪、视觉效果等因素;室外停车场的地面铺装应具有渗水功能。
设施及小品
1、室外道路、广场应考虑设置遮阳、遮风、遮雨等设施;
2、亭、廊、榭等景观构筑宜采用轻质装配式结构;
3、室外的设备用房及设备设施、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和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停车场(库)、等宜在不影响其功能和警示的前提下,进行遮护、围挡、或美化设计。
给水排水及水景
1、场地内原有自然水体如湖面、河流和湿地在满足规划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化设计;
2、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景观水体的设计应注重季节变化对水景效果的影响;
3、人工景观水体水源宜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不应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在无法提供非传统水源的用地内不宜设计人工水景;
4景观水体应循环使用。硬质池底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方式对水体循环利用。柔性池底、天然水体宜以对水体进行自然生态修复、净化为主,物理、化学、生物(微生物制剂)处理为辅的方式对水体循环利用;
5、绿化浇洒采用微喷灌、渗灌和滴灌等节水型浇灌方式;
6、景观水体设计应结合场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源条件、雨水利用方式、雨水调蓄要求等,综合考虑场地内水量平衡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结合雨水收集等设施确定合理的水景规模;
7、场地雨水的组织,宜结合浅沟、渗渠、 渗管、渗井等措施,增加雨水入渗;
8、景观河道在不影响通航及泄洪的情况下,宜分段采用河道曝气等充氧设施,增加水体含氧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9、无市政排水管网的公园、绿地景观内的公厕等的排水,应就地采用相应处理方式处理回用,实现零排放的目的。 电电气设计
1、应根据景观用电中断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的确定负荷等级、选择供配电系统方案;
2、应根据景观用电的容量合理的选择供电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变压器宜靠近负荷中心设置;
3、当景观用电单独设置变压器时,应满足本导则10.4.1条相关要求;
4、景观用电线缆截面选择应符合本导则第10.2.6条要求,线缆走向应符合10.7.1条要求;
5、景观用电应设单独计量装置,有条件时可根据情况分类设置分计量,但广告照明、LED广告屏应单独计量;
6、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模等,合理确定照度或亮度标准。广告与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不大于《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规定的最大值;
7、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的功率密度值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相关规定;
8、景观照明应分组、分时段集中控制,应采用光控、时控、程控、智能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并同时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9、景观照明的灯具、光源及灯用附件应采用高效、低耗、性能稳定的产品,气体放电灯灯具的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10、景观照明应采取防止产生光污染和造成眩光的措施,并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相关规定;
11、景观照明应考虑生态和环保要求,避免长时间照射对植物生长产生影响,不应对珍稀名木古树近距离照明。
12、电气设计应对水景观用电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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