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5.2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6.2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6.3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
6.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6.4.1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6.4.3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6.5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监察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脚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6.6.3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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