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的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检验试验计划;

2、制取试样;

3、登记台账;

4、送检;

5、检测试验;

6、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3、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4、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5、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施工单位的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2、对检测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3、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能力应与其所承接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

6、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7、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当国家现行标准未规定检测方法时,检测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并经相关各方认可,必要时应进行论证或验证。

8、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有害物质等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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