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钢奖(市优质工程)评审

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金钢奖(市优质工程)评审的具体内容。
评审程序
“金钢奖”评比办公室对申报工程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并对检查资料进行汇总,提出年度“金钢奖” {特等奖}、“金钢奖”{一等奖奖}和“金钢奖”候选项目,向“金钢奖”评审委员会推荐审核。
“金钢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金钢奖”系列候选项目逐项审核,并分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委会实到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得票数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的,为获奖工程。
根据评委会的评选结果,评委主任签发获奖通告。
评审机构
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组织成立上海市钢结构优质工程“金钢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首先在专家委员会中产生,根据需要补充有关专业人士。评委会主任由协会会长担任。
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每年可作适当调整。
评审工作必须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下设“金钢奖”评比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申报,组织检查,汇总资料,修改评比办法和标准,向评委会推荐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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