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人们的观念已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在各省市已初具规模。《招投标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将招标代理机构定性为社会中介组织,有利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各省、市、县招标代理机构通常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建设工程概预算是强项,而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较为生疏,因此,在代理实施过程中有必要把握以下几个程序和有关法规:
一、熟悉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流程,其主要内容:
当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和建设单位签订代理合同,就有义务引导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流程办理。熟悉掌握办理流程,还可以按以上流程交替办理,比如:当业主正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就可以按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投标文件。又比如:当业主正在办理招投标过程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引导业主领取和填写质量监督表、施工许可审批表等,这样可以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力。
二、把握整个招投标办理程序:
1、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招标代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后,首先应为建设单位检查项目招标必备的两个基本条件。①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先履行审批手续,且已获批准。②建设单位(即招标人)应有进行招标项目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的落实。项目招标的确实和细化招标方案。组建招标工作班子,制订招标工作计划。帮助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报建,需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立项批文;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的资金证明;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
(2)编制和送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3)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的编审。
(4)项目合同的制定。
(5)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审及拟订等。
2、发布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和公告等媒体。
3、资格预审(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资格)。
4、购销招标文件及资料。
5、招标答疑会(投标预备会,踏看现场)。
6、投标人编制投标函。
7、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8、发中标通知书。
9、签订施工合同。
10、提交资料备案。
在办理以上程序时,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引导建设单位在哪个环节提供哪些资料进行备案。比如:业主在项目报建的同时,应提醒业主准备项目的立项批件、项目的建设资金证明、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项目的投资方向许可证、地质勘测报告及项目施工图纸等。以便业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有序地办完手续。
三、熟悉运用适合当地的评标办法及规范规定。
根据法规,灵活运用评标办法。目前,我们当地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评标办法。
1、综合计分制评办法(也称有标底的评标办法)
它适用于较大型和技术复杂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评标活动。其特点是依靠专家评委的集中力量进行集体把关,择优选择中标人,评标项目分为项目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素质及信誉共五项,分值为50∶10∶10∶20.其评分时采用分析细化,以评分表对各指标进行计分。填写评标报告、汇总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和结果。
2、工程量清单法
它是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评标工作进一步走向市场化的新举措,也是各地均在使用的评标办法。其特点是响应(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自身实力编制商务标报价,从而达到由市场决定定价格的目的,它适用于房屋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项目工程;全部或主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等。其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评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企业信誉(项目经理信誉占主要权数)组成,成值为20∶60∶20.计算方法如下:
(1)技术标100分(20%):主要是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性;工期、质量的计划目标;企业项目经理班子组成;劳动力计划安排、工程进度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文明措施;机械的组织与投入等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
(2)商务标100分(60%)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①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报价,即综合单价=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②进行零星工程项目报价。③单位工程费汇总。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⑤其他项目清单报价。⑥工程项目总价。⑦投标总价。⑧其他等。
(3)投标人信誉100分(20%):主要是指投标人资质、资格、资历、近几年的业绩,特别是拟该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的信誉、资质、资格、资历、近几年来的业绩,有否特殊获奖证明或者是否出过安全事故等。
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20%+商务标得分×60%+信誉业绩得分×20%
3、费率招标评标办法:
它适用于工程量暂时无法计算,业主对招标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特点是工程造价的确定,由招标阶段推迟到决算阶段。加快招投标阶段,减少人为因素,但不利于造价的控制。它的评分值是由项目建设的总造价让利系数、工期、质量、企业信誉四部分组成,分值比例是70∶5∶5∶20.计算方法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身实力报总造价让利系数、工期、质量目标、企业信誉及项目经理业绩。
(2)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总造价的让利系数范围内抽签产生二个让利系数,计算平均值。
(3)投标人代表在总造价的让利系数范围内抽签产生一个让利系数(投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4)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所抽的让利系数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基准让利系数(下称标底)。
(5)以标底来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即投标人让利系数与标底相同者得100分,比标底每增加0.1%扣1分,比标底每降低0.1%扣2分。
(6)工期、质量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者得100分。
(7)社会信誉和业绩(100分)其中企业信誉40%,项目经理信誉60%.投标人最终得分=总造价让利系数×70%+工期处分×5%+质量得分×5%+企业信誉得分×20%.最高得分为拟中标人。
以上评标办法中,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无标底评标办法,它是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及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因素较为周全,结算遗留问题较少,工程造价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把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目前,我省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统一规定使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承发包人进行了各项条款的定义及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熟悉合同条款,灵活运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招投标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体系,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招标投标法》中共有18条强制性规定,其中有6条规定中标无效。第50条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第53条投标人串标或行贿,第54条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55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 质性谈判,第57条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又比如《合同法》第52条第5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为此,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强制性规定。
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质量和价款是招投标活动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确定问题。
3、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特定项目强制招标、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4、招标人降低投资成本和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中标的矛盾及其处理对策。招标代理机构既要为招标人控制建设投资、节省建设资金,又要考虑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中标,协调双方利益,依法把握这个公平称,尤为重要。
5、选定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三种不同的计价方式,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都应以明确。合同中约定质量合格是付款前提条件等根本性问题,在招投标代理操作中应引起重视。
6、工程质量是法律调整的重点,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和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工程的方法和责任,需要招投标过程中明确;甩项工程验收,在执行建设工程通过验收方可交付使用的法律规定中的作用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7、工程质量保修的不同部位、不同保修年限,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中应注意有关的法律问题。
8、确保中标人的承包资质和承包方式的合法性及在履约过程中不转包工程,需要在招投标过程中设定连带责任和担保方式以及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操作都应注意有关的规定。
9、要特别注意防范中标无效以外《招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或重新招标的法律问题。
10、中标是为了签订一份正式的合法的承发包合同,澄清在招投标与签约运作中的作用及其应注意的操作问题。
五、招标代理的跟踪服务。
招标代理自招标工程项目的报建开始,直至确定拟中标人,再签订合同。此时招标代理活动算是告一段落。但是,如果合同有欠缺、不符合法规的或有改动的,又牵涉到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应及时修正,这就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跟踪服务,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建设工程项目把好结算关,打好良好基础,以免引起不必要争议。
总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怎么把握这杆公平称,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办理流程,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增加透明度,更为具体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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