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优先选用倾斜角为30°及27.3°的自动扶梯。当倾斜角小于等于30°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 75 m/s;当倾斜角度大于30°但小于等于35°时,额定速度宜为0.5 m/s。
2)自动扶梯设备进场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梯级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合格证明文件。
b)土建布置图;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
c)同时还应提供以下随机文件:
i.装箱单。
ii.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d)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伤。
3)土建应按扶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偏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 mm;跨度0~+15 mm。
4)施工现场应根据扶梯生产厂家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5)在扶梯安装前,土建施工单位应向安装单位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7)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d)款至k)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a)无控制电压。
b)电路接地的故障。
c)过载。
d)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e)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f)直接驱动梯级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g)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h)梯级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支撑结构。
i)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j)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k)梯级下陷。
8)应测试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测试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且其值应大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 MΩ。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 25MΩ。
9)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要点》第二(节)第6)条的相关规定。
10)整机安装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梯级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b)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 mm。
c)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 mm,且梳齿与齿槽的问隙不应小于4 mm。
d)围裙板与梯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 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 mm。
e)梯级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 mm。
f)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 mm。
11)扶梯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b)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12)自动扶梯制动检(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自动扶梯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9 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
额定速度( m/s)
制停距离范围(m)
0.5
0.20~1.00
0.65
0.30~1.30
0.75
0.35~1.50
注:若速度在上述数值之间,制停距离用插入法计算。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开始测量。
b)自动扶梯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制停距离试验(除非制停距离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验外)。制动载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注:自动扶梯受载的梯级数量由提升高度除以最大可见梯级踢板高度求得,在试验时允许将总制动载荷分布在所求得的2/3的梯级上。
13)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14)上行和下行自动扶梯的梯级与围裙板之间应无刮碰现象,扶手带外表面无刮痕。
15)竣工交付前应对梯级、梳齿板、扶手带、护壁板、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及活动盖板等部位的外表面进行清理(洁)。
16)自动扶梯出入口畅通区的宽度至少应为其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且不应小于2. 50 m。
17)自动扶梯与平行墙面间、扶手与楼板开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0 m,当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在楼板交叉处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间(即“剪刀口”),应有防止障碍物伤人的措施(可在梯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 30 m)。
18)自动扶梯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0 mm;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外缘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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