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在施工中达到贯彻落实。3、负责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控制措施和应急防范措施。4、负责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进度时,根据施工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安排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督促落实。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管理。负责在施工前对施工技术措施、作业程序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以及重大危险源专项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技术交底的有效性负责;做到无措施或有措施未交底的情况下严禁布置施工6、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7、在生产计划会和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从技术管理方面给予纠正和完善。9、参加有关安全设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10、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