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情况人手,对湘潭县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规划引导、行政管理、创新模式等方面对解决问题的关键进行了论证,指出了促进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法。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城镇体系;城乡一体化 发展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现实途径,也是带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株潭地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迅速实施,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贯彻实施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突出作用。为探讨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思路,笔者于2007年暑假对地处湖南中部偏东的湘潭县进行了工作调查,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1 湘潭县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情况 湘潭县总面积2512km2,辖16个建制镇,6个乡,总人口115万人。2007年,小城镇镇区人口达到39.4万,占全县人口比重的27%;小城镇人均建筑面积达25.06m2,人均道路面积6.06m2,自来水普及率达41%;依托小城镇兴办的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149个,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3万人:目前全县城镇化率达到27%。全县城镇化发展呈现三大特征: 投入持续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2003年以来,湘潭县城镇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累计达到22.6亿元,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城建成日供水6万吨自来水厂、5万千伏安双回路供电网络,2005年提质改造了海棠路、银杏路、金桂路等县城交通要道,天然气管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石鼓、射埠、青山桥、花石等乡镇对镇区路灯进行了改造,河口、分水、响塘、谭家山等乡镇新建了垃圾填埋场,青山桥、花石、射埠、茶恩寺、中路铺、石潭等乡镇自来水厂相继投入使用。2007年,全县共完成小城镇建设投入6.2亿元,完成建设项目154个。投入12480万元,完成城镇道路硬化179万m2;投入1560.62万元,完成排污管道工程12398m:投入732万元,在谭家山镇新建自来水厂一座,铺设自来水管道28000m;投入25万元,安装路灯250盏:投入80万元,改造电力城网线路2200m。全县城镇私人建房超过20万m2。 管理不断加强,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加强内部管理。每年定期开展乡镇村镇建设规划人员培训、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建设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顺利开通“湘潭县城镇建设网”,为各乡镇建设主管部门配备了电脑并联网,城镇建设信息化管理得到普及应用,内部环境得到优化。加强整治工作。建立了建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审查制度和图纸审查制度,制定了审查工作方案。加大了对全县违法、违章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2007年共督查乡镇违法违章建设项目25个,已立案17个,行政处罚17个,督查办理施工许可项目3个,已做好调查取证前期工作的6个,正在取证的2个。通过依法行政、强管重罚,全县建筑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同时,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优美居住环境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新成效。 主导产业凸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全县在城镇建设中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施“园区兴工、产业兴城(镇)”战略。县城加快了天易生态工业园同类产业项目引进与建设,初步形成了食品、医药、机电、新材料和现代物流五大主导产业。2007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完成财政收入1.4亿元,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各乡镇利用自身优势,合理规划,综合开发,初步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如青山桥镇依靠本镇鞋业生产基础打造皮鞋产业;花石镇利用湘莲主产地和全国湘潭湘莲贸易集散中心这一优势,发展了湘莲产业:姜畲镇以农博园为中心打造农业休闲旅游产业,依托320沿线玻璃制造传统优势打造玻璃产业;云湖桥镇利用毗邻江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发展机械加工产业,同时加快发展玻璃、建材产业:中路铺镇主要发展建材工业、制鞋等轻工产业;白石和茶恩寺镇分别发展旅游产业和竹木产业。2007年全县22个乡镇实现财政收入1.8亿元,小城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划滞后,建设质量不高。一是缺乏精品意识。与长株潭地区先进县市相比,湘潭县在城镇规划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城镇规划和建设的起点不高,布局不合理,普遍存在重眼前、轻长远,重建设、轻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二是缺乏特色意识。规划没有发掘和利用自身特色与资源,没有将自身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城镇特色优势来推动城镇化进程。三是编制进度不平衡。目前全县有9个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并通过评审,仍有13个乡镇没有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且大多数规划仅限于用地布局的控制,在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点、设计和建设的先后顺序上没有依据,且缺乏整体性、科学性和美观性。 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广。近几年,全县投入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虽然逐年增长,但与邻近县市区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如1996年到2006年,长沙县小城镇建设投入年均达25.3亿元,而湘潭县近十年城镇建设投入年均仅4亿元左右。同时,筹资渠道单一,主要原因:一是信贷难。银行融资条件十分苛刻,使争取信贷资金投入举步维艰。二是个人投资积极性不高。对个人投资缺乏一套完整、合理的机制,部分收费过高,如群众普遍反映60元/m2的报建费标准过高,且报建手续过于复杂,严重影响了个人投资积极性。三是等、靠、要思想严重。存在居民等国家,政府等上级和开发商的现象,政府、居民、开发商之间利益关系协调难。 2.3 体制不优,管理水平不高。一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重部门轻全局现象严重,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如存在未经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用地许可证就进行土地拍卖的现象,有的部门对未及时通过工程项目验收和备案就取得其他部门相关手续。二是乡镇规划部门权责失衡。乡镇规划站不是建设行政主体,在人员编制、人员结构、责任机制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部门责、权、利失衡,加上专业人才缺乏,导致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难以承担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小城镇建设、管理重任。三是依法治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违反或随意改变已审批的规划方案的施工现象严重,镇区因赶集导致交通堵塞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难到位。 加快湘潭县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湘潭县小城镇建设应坚持三个原则,处理好四个关系,从四个方面着力。即: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建管同步、依法依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处理好规划与建设、建设与管理、县城发展与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等四个关系;从规划、建设、管理和模式创新四个方面着力。 立足长远,高起点搞好城镇建设规划。规划是指导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应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切实抓好各项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和重点村庄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应树立品牌意识,按照“合理布局,有利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突破传统定势,高起步、高标准做好小城镇规划,根据各乡镇的经济基础、自熬环境和人文背景特点,把规划细化到块、到点,分别发展工业型、商贸型、城郊型、旅游型等具有独特区域功能的特色化、专业化小城镇,引导业主和城镇居民在建设上突出规模和档次。同时,要注重小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交通网络、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各方面规划的衔接和协调,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小城镇规模扩大、功能完备和质量提高。 加强引导,高质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质量,决定了城镇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的大小,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应落实好既定战略任务。按照“西提东扩”战略,继续抓好中心城区改造与建设,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镇规划,避免出现规划、建设“两张皮”。按照《县城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107、320国道沿线、潭花线公路沿线、县城、各乡镇镇区中心的集中整治。要坚持产业兴(城)镇战略,县城坚持走“园区兴工”之路,加快主导产业发展,乡镇要立足各自资源状况和区位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好本地主导产业,加快各类专业市场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兴业,引导企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不断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和城镇的集聚效应。其次应积极开拓城建筹资渠道。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机遇,建立政府投入、金融信贷、吸引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体制。学习外地成功经验,成立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经营、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和国有城建资产。通过以地生财、社会融资、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进行融资,把上级投资、企业融资、外商投资和民间投资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出台小城镇建设配套政策,制定优惠的投资政策,并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如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实行有偿使用,调动业主投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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