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节地规定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是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超高层建筑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而制定。适用于高度100米以上的绿色超高层公共建筑的评价,主要面向新建超高层建筑,改扩建超高层建筑可参照使用。其中,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对于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节地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控制项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和其他保护区。
建筑场地应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险源及重大污染源。
建筑不对周边居住建筑物和道路造成光污染。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以保证室外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与通风需求。
合理采用立体绿化方式。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且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不少于2条。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设置对外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合理设置,并采用多种停车方式节约用地。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优选项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30%且透水铺装率大于等于70%。下凹式绿地面积大于等于50%的总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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