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负责制订、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现场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6、监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7、审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方案。

8、参与分包单位选择考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出评价意见。

9、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专家论证。

10、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1、组织安全考核评比,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科研成果。

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13、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活动。

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16、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17、掌握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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