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是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中央、省属和市属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建设部令第89号)
6.《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建设部令第82号)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11号令
8.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第69号)
(二)受理投诉范围
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
(三)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投诉书 | 1 | 原件 | 内容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1 | 原件 | |
3 | 授权委托书 | 1 | 原件 | |
4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1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四)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五)投诉时效: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六)办理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窗口(综合科)或监督科(联系电话:28866105、28866202、28866214)
收费标准:不收费
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0-28866202
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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