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标准主要是指市政道路分类分别技术标准。以下是
鲁班乐标根据《城市
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政道路标准的详细资料。
城市划分标准道路指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道路包含众多种类,性质功能等均有不同,因此无法用一个唯一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等级划分,为此各国现行做法一般都是先划分道路种类,后针对各类道路的技术标准划分等级。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各级红线宽度控制:快速路不小于40米,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5—40米,支路12—25米。(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最小宽度进行了要求)
⑴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采用双、四横断面形式。
⑵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采用单双、三、四横断面形式。
⑶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采用单双、三横断面形式。
⑷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采用单横断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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