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项目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整改。2.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3.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监督项目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作出的限期整改意见及其他安全指令和决定的执行情况。5.监督项目部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6.监督项目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7.经常深入现场巡查,及时了解和发现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落实,并按规定上报。8.及时制止和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发现重大隐患或特别危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下达安检通知责令整改,并将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室,必要时可直接向指挥部领导或上级安全部门汇报。9.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10.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措施。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部资料,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反馈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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