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使用带故障的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带故障的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当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安全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时,易导致吊笼坠落事故发生。

2、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施工升降机都有规定的额定载重量。为了限制施工升降机超载使用,施工升降机均装有超载保护装置,根据《施工升降机》GB10054-2005中第5.3.8条的规定:超载保护装置应在荷载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终止吊笼运行。同时,施工升降机超载使用对导轨架、防坠安全器等部件使用寿命都有不利影响。

3、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条文说明】 防坠安全器具有防坠、限速双重功能,当吊笼超速下行、或吊笼悬挂装置断裂时,防坠安全器应能将吊笼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当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器时,就不能保证其作用的正常发挥。

4、电源电压值与施工升降机额定电压值允许偏差为±5%。当供电总功率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当电源电压或供电功率达不到要求时,施工升降机传动、制动系统极易发生异常现象,轻则吊笼无法启动,重则吊笼下坠、无法刹车等,安全隐患大。

5、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中第6.12.18条规定: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在大雨中由于层站、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等湿滑,易引起人员滑倒致伤;大雾天气中由于施工升降机驾驶人员视野受限易导致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六级以上大风易引起高空轻小物件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当表面结有冰层时随行电缆在运动的施工升降机吊笼带动下容易发生脆断,一旦施工升降机丧失了电力供应,后果将十分严重。

6、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条文说明】 行程限位开关的主要作用,是在非正常操作过程中或施工升降机本身发生故障造成意外时,有效制动施工升降机。而频繁使用限位开关进行停层,会影响限位开关的使用寿命及功能,对施工升降机安全性造成严重影响。

7、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部件进行全面润滑。正常工作期间,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定期进行润滑。在进行润滑之前,应对润滑部位进行清理。

8、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9、施工升降机全行程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和层站等牵拉或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等与施工升降机无关的物件。

10、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的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11、安装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条文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夜间施工的照明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等。

12、施工升降机场地内严禁有脱皮、裸露的电线、电缆。

13、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各层站通道区域应保持干燥整洁,严禁有物品长期堆放。

14、吊笼运行时,施工升降机司机的身体严禁伸出吊笼。1/3 123下一页尾页

【条文说明】 吊笼运行时,严禁施工升降机司机将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伸出驾驶室侧面的窗口,既防止司机被相对运动的物体划伤,也防止由于此种行为而导致司机操作施工升降机时注意力不集中。

15、施工升降机司机上岗前严禁喝酒,工作时间不与其他人员闲谈,不得有妨碍施工升降机运行的动作。

16、实行多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接班司机应进行班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17、施工升降机每天第一次使用前,司机应将吊笼升离地面1~2米,并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修复合格后方可运行。

【条文说明】 由于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经常载人上下,其运行的可靠性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动器是保证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的主要装置,由于施工升降机启动、停止频繁及作业条件多变,制动器容易失灵,导致吊笼下滑等事故。因此应加强对制动装置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8、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如果必须离开,应将施工升降机开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笼门。

19、驾驶手动开关门的施工升降机时,严禁利用机电联锁、急停按钮开动或停止施工升降机。

20、层门门栓宜设置在吊笼门一侧,且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除施工升降机司机外,其他人严禁启闭层门。

21、施工升降机专用电闸箱应设置在导轨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配电容量应满足施工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

22、施工升降机的防雷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

表22施工现场内施工升降机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金属设施高度(m)

≤15

≥50

>15且<40

≥32

≥40 且<90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

≥12

26、运载溶化沥青、强酸、强碱、溶液、易燃物品和其他特殊物料时,必须由有关技术部门做好风险评估和采取安全措施,且向现场安全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

27、当需要使用搬运机械向施工升降机吊笼搬运物料时,物料放置速度应缓慢。在搬运过程中搬运机械不得碰撞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物料放置速度过快会形成较大冲击荷载,可能对吊笼造成破坏。搬运机械碰撞施工升降机导轨、附墙架等构件时,有可能损坏施工升降机的主体结构。这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BS 7212:2006中第11.3.3.2 款规定的内容一致:

当使用搬运机械时应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装载到施工升降机上时应防止搬运器械碰撞吊笼,以免损坏主体结构。

2、不应使货物在吊笼底滑动,以免产生过大的荷载而造成升降机的损坏。

3、当将货物放置到吊笼底板上时,应防止由于放置速度过快产生的冲击作用破坏吊笼。

28、当运料小车进入吊笼时,必须确保料车轮子处产生的集中荷载满足吊笼底板和层站底板的承载力要求。

【条文说明】料车的支座处集中荷载较大,有可能造成吊笼底板或层站底板的损坏。根据《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中第5.2.3.2.1项规定: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其强度为:在0.1m-0.1m区域内能承受静载1.5kN或额定载重量的25%(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3kN)而无永久变形。这也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BS7212:2006中第11.3.3.2 款中对于运输集中荷载的规定一致:当将物料装入料车等器械中然后放置在吊笼上运送时,料车的支座处会产生较大且不均匀的集中荷载,这有可能造成升降机吊笼底板或入口坡道的损坏。如果要运送这类器械,应向使用单位咨询。

29、吊笼上的各类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大雨、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后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30、当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吊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开启急停按钮。

31、当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吊笼手动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

【条文说明】 施工升降机因断电或其他原因中途停止后,可采用手动下降,吊笼下降时,不允许超过额定运行速度,否则限速器将发生作用。根据施工升降机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每下降相应高, 度后,需要停顿一段时间(具体下降距离和休息时间应符合施工升降机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制动器冷却下来。

32、作业后,司机应将施工升降机返回最底层停放,将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吊笼门和基础围栏门。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33、对于钢丝绳式施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钢丝绳存在安全隐患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2、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时钢丝绳不得与遮掩物或其他物发生接触摩擦;

3、当吊笼位于地面时,最后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有3圈以上;

4、卷扬机工作时,卷扬机上部不得放置任何物件。

5、不得在卷扬机运转时进行清理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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