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中零星用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1)现场施工实行相对的分包,现场零星用工采取按部位、按工程量核算的原则;
2)各专业、各室签定有关合同时,要尽可能将可预见的用工纳入包干范围,一次核定;
3)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安排人工,用工人员要填写“用工申请表”报本室主管及工程经理签字同意后,请现场主管工长统一安排;
4)“用工申请表”要写清施工部位、工程量、要求完工时间;施工完成后,由用工申请人和主管工长共同核实确认,工作量、工日由成本经理计算;
5)“用工申请表”一式两份,施工当天核实、会签后工程部及施工队各存一份,作为施工结算依据;
6)零星用工由项目部根据与各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及现场包保责任书结算,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项目部不予结算;
7)各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卫生责任区内及安全包保范围内用工不属于零星用工,由各单位自负;
8)“用工申请表”附后。
9)“用工申请表”必须当天报工程经理签字认可,并在工作完成一周内报预算部,否则项目部不与结算,特殊情况需报工程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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