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原始资料、原始观测数据和记事项目,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统一填写,现场记录清晰、完整,不得事后补记。记录手薄必须填列页次,注明日期、起止时间、地点、测量项目、观测者、记录者、天气情况及使用仪器等。
2、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标注清楚,计算过程清晰并签署完备。未经复核、检算和签署不完备的测量资料不得使用。成果交接时需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测量交接书必须填写工程名称、测量日期、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单位,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测量成果移交后,接受单位需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测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3、测量工作注意事项: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应实行一般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一般换手测量,须更换观测和计算人员。当换手测量成果与原测量成果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换手复测,直至确认测量成果准确可靠。各测量单位必须将换手测量成果资料与初始测量成果资料一并保存;委托外部单位测量的,还应将其测量资格证明和委托测量协议复印件留存备查。所有测量成果(现场桩厥和内业资料)经测量计算,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4、所有测量依据图纸必须以纸质版施工图纸为准,电子版图纸仅供参考。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